第二章过去的岁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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佩顿研究着自己的系统,于此时,福雷斯·甘踏上校车,开始寻找自己的座位。 他的背弯着就像是问号一般,带着矫正器的他,在同年龄人之中,又瘦又高,像一个怪物,在车上显然是一个另类,没有人想与之有任何的接触。 “这位子有人了。” “有人了。” “你不准坐这儿。” 伴随着一声声明确的拒绝,福雷斯只能继续朝着后方寻找自己的座椅。 佩顿看着有些无辜的福雷斯,他甚至是微微抿起来嘴唇,眼神朝下,这是极度不安的表现。 可怜的孩子! 联邦人可真没有同情心,或许这就是现实版本的“联邦不相信眼泪!” 听说冬夜里纽约的街头,每天都有被冻僵的失业流浪汉,没有人可怜他们。 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! 都被冻死了,难道不会去向戴着金链子的非洲裔公民借点钱? 就像他们常做的一样? 不对! 佩顿突然想起,流浪汉都没有枪,借钱就等于送死。 联邦四处泛滥的冲锋枪见证: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 非洲裔公民敢借钱,那是因为在社区兄弟会哪里得到了第一桶金——粗制滥造的枪械,甚至是小刀。 顺着福雷斯的步伐,佩顿继而看向了斜后方、后排靠窗的位置,那里正坐着的一个可爱小女孩,一身雪白的裙子,好似童话般公主的装扮。 若是他没有猜错的话,这就是珍妮。 珍妮·库伦! 按照本来的故事,接下来两者会产生接触,然后福雷斯认识了自己这一辈子第一个朋友、一辈子的爱人。 福雷斯将与珍妮的接触形容为:“我第一次听到最甜的声音,她就像是一位天使。” 呵,老舔狗了! 当然,阿甘或许称不上舔狗,在阿甘前半生的岁月里,除了母亲,他只拥有这一个朋友。 珍妮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天使照亮了他的前半生。 佩顿摇摇头,看来他需要截胡了,让福雷斯知道一个事实,天使是不分性别的。 当然,在旧约圣经之中,天使本来就是不分性别的。 这是真理,因为他们不需要繁殖。 不过,没有繁殖,生物的本能乐趣都被剥夺了,还有什么快乐? 摇摇头,佩顿直接开口道:“你愿意的话可以坐这儿!” 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,吸引了福雷斯的注意力。 福雷斯看向身旁这个穿着体面、满头金发、长相精致、五官立体,身上透露出一股亲和、气息的男孩。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正式的邀请他,而且是光彩如此夺目的人。 福雷斯心中不由得生出些许的受宠若惊的感觉,只是表面上,他依旧是木讷的模样。 “谢谢。” “不客气,我是佩顿·克里斯。” 佩顿微笑着伸出双手。 福雷斯犹豫片刻,也伸出手,两人友好的握手。 “福雷斯·甘。” “你好,福雷斯,你的名字我有些熟悉,好像有一位将军就叫这个名字。” “是内森贝弗·福雷斯将军,妈妈说他和我们有些亲戚关系。” 佩顿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三k党的首领,我爸爸说他们有些极端。” “的确,妈妈也说他们很令人担忧……” 不是有些极端,是极度的极端,他们推行白人至上的言论,歧视并且迫害有色族裔,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。 在某种时刻,他们比**还要恐怖。 他们的党员就像是最严格的清教徒一般的,制定了许多在佩顿看来都是苦修士一般的原则。 若是看看他们的信条,你会发现,他们很了不起。 禁酒、禁欲……完人! 能克制住欲望,都是伟人。 佩顿一项认为世间只有两种男人,好色的男人,超级好色的男人,打破常规的,都是性功能认知异常患者。 这是病! 这群完人得病不浅啊! 他们大多数由南北战争的退伍老兵组成,势力很大,早期的时候,总统都是他们的成员。 就冲他们对非洲裔公民的态度,这是一个不错的组织,佩顿为他点个赞。 当然,他们盛行时期,对治安的混乱造成极大的影响。 佩顿曾经听克里斯先生简单讲述过那一段历史。 那是在在禁酒令推行的时期,黑手党们努力维持地下秩序,制定相对安稳的秩序。 来自意大利的黑手党移民大佬们想要做个好人,维持好地下秩序,以求卖出更多的私酒。 黑手党也知道稳定的秩序可以帮助他们发财! 而作为清教徒乃至是推行禁酒令的造就者——三k党却不这么想,在他们看来酒精就是人间最大的罪恶。 贩酒的黑手党就是人间的恶魔。 而且……我推行的法令,凭啥你赚钱? 三七分成懂不? 可惜,西西里的乡巴佬不懂! 由此,他们开始不断与黑帮发生械斗,地下酒吧成为彼此的战场。 然而,没有人可以阻止黑手党赚钱,不然…… 嗒嗒嗒,打字机的声音一旦响起,人们就会意识到他究竟做了什么样的蠢事,做了多么不可救药的决定。 三k党会成为这件事的见证者、亲历者,黑手党的威名是踩着他们的血肉崛起的。 随着彼此冲突的扩张,黑手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,开始使用重火力武器——汤姆逊冲锋枪。 这种威力庞大的武器,因为声音很清脆,嗒嗒嗒的声音,充满了人间艺术感,就像是打字机的声音一般。 因首先出现并且大规模运用在芝加哥,于是也被叫做芝加哥打字机。 伴随着芝加哥打字机正式走上历史的舞台,拥有了重火力武器的黑手党更是猖獗。 除了三k党以外,他们一度与联邦调查局的探员正面对抗。 这样导致的结果则是—— 后来的联邦调查局在意识到这种武器的威力之后,果断选择了打不过就加入,他们采购了大批的汤姆逊冲锋枪,使之成为联邦探员的制式武器。 之后的岁月里,官方人员对这种武器有过大量的使用经验,这一武器得到了第一线从事人员的一致好评。 因此,这种武器一度成为后来战争爆发的时候,军队的首选武器。 (注:二战期间,英美法各国军方都采购了不同数目的汤姆逊冲锋枪,后来更是成为美军方的制式武器) 这只是开始,交战双方的火力还在不断的升级,这种大规模的械斗,一度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动荡。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,三k党、黑手党、女权主义者…… 无论他们究竟抱着怎样的目的,反正在制造社会混乱之上,这些势力都不可能独善其身。 每当听到这段故事,佩顿就觉得这群三k党是不是傻? 好好的非洲裔公民不去剿灭? 非要转变发展方向,没有一个坚定不移的目标,朝令夕改,难免大祸临头。 校车缓缓的前进着,佩顿不断与福雷斯交谈。 阿甘了解许多已经过时的消息,很好,佩顿也喜欢这些东西,两者有共同语言。 “和你交谈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,我的朋友,福雷斯。” “哦,我也是,佩顿。” 福雷斯面上有些木楞的说道。 相对于那些不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、语言的小孩子。 佩顿更愿意与福雷斯交流,虽然他有些呆呆的,容易走神。 但是他遵守美德——安静! 传统人们对于白痴的认知,应当是三体综合征,也被叫做唐氏综合征患者,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,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,只跟自己玩的人。 阿甘并非是这种情况,或许他是迟钝的,但是他并不傻,甚至比同年龄阶段的孩子更聪明。 这一点从之前上车和女司机的交流就可以看出来。 他思维足够完善,逻辑也很清晰,只是缺乏表达能力,与人交谈的时候甚至容易走神。 佩顿更愿意将之形容为不善于表达,自我控制力不足,难以完全的将自己脑海之中的想法,表述出来。 这很好,若是说他愿意与对方交流最开始的原因,只是因为对方叫做福雷斯·甘。 但是随着交流的进行,佩顿越发意识到福雷斯的优点。 一个迟钝的、思维逻辑却足够完善,最重要的是能保持安静的小先生。 佩顿不介意在校园里,拥有这样的一个朋友,这比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屁孩好得多。 现如今,佩顿深刻的意识到安静是人类最大的美德! 福雷斯完美的拥有这一美德。